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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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寒假回家 路费学校买单
浙江大学贫困生经济资助实现“法定化”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1月24日,浙江大学正式放寒假,原本不打算回家的外语学院大一学生小王也挤上了回家过年的车,因为学校给她提供了路费补助。和小王一样,浙江大学所有的贫困生都在放假前陆续收到了学校发放的回家过年的路费补助。
  “春节是亲人团聚的节日;另外从安全上考虑,我们也鼓励学生放假后回家。”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费英勤告诉记者。但回家的路费对经济宽裕的学生来说不是问题,对贫困生而言却是一笔不得不考虑的费用,路途遥远的还是笔不小的开支。路费补助因此产生,至今已有七八年了。
  目前,贫困生占浙大学生总人数的20%,特困生占10%。今年该校发放的路费补助达70余万元。因故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学校也将为他们准备好年夜饭和除夕补助。
  “学校会根据贫困生数据库,按照相应的补助标准,主动把各项补助发给学生。”费英勤告诉记者,路费补助只是浙大对贫困学生专项补助的一种,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途径有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助、困难补助等6大类,且学校对贫困生资助有一系列的条例和办法。2005年7月,该校修订了《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贷学金实施细则、困难补助实施细则详尽地规定了资助的条件、标准等。学校基本实现了资助的常规化、“法定化”,各项补助的资金学校都纳入预算,使经费得以保证,贫困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耽误学习,更不会因没钱而回不了家过年。
  “学校都给路费了,回家过年的路当然好走。”正赶往火车站的人文学院的小李一脸幸福。